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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三周年

日期:2020-07-08 00:00:00    浏览次数:5389








记者日前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三年来,已有近3800人通过了第一批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在日前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专家座谈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介绍

中医药法实施的整体情况时说,目前已有20个省份完成了第一批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的考核工作。



针对民间很多从事多年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有一技之长的人员无法通过统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作为中医药

法配套制度文件之一,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改“考试”

为“考核”,采取专家现场集体评议的方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考核,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

医医师资格。



中医药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三年来,中医药法治体系加速构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

管理暂行办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文件陆续出台。



据悉,截至2020年6月,全国备案中医诊所17000余所,20多个省份的药品监管部门制定发布了本省传统中药制剂

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利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完成备案4000余个。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孙达在座谈会上说,中医药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中医药领域的基础性、纲领性、综合性法

律,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补充完善,是中医药行业依法治理的根本遵循,实现了“国宝”有“国法”

的保障,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记者田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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