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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医疗服务举措的通知

日期:2022-11-25 00:00:00    浏览次数:917
关于优化医疗服务举措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更好的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现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告知群众就医流程;大力推进预约诊疗,缩短患者就医等待时间


二、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升发热门诊收治能力,采取动态增加诊室、留观室,设置隔离留观区、临时隔离安置点等措施,确保后续发热患者正常就医。


三、发热门诊出现阳性人员时,要第一时间转运到定点收治机构; 发热门诊就诊阳性患者全部转出后,发热门诊停诊处置时间不得超过5 小时,不得以消杀为由延误正常接诊。


四、各医疗机构要提升急诊科收治能力,设置隔离病区,建立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绿色通道,实施核酸检测和医疗救治同步进行,不得因核酸检测延误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五、各急救站要严格服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统一调派,按照“就近、就急”的原则将患者转送相应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急危重症患者转送不受市域内行政区域的限制。


六、各医疗机构特别是三级综合医院、儿童专科医院的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不得停诊;如对上述重点科室采取封管控措施后,应在院内另一备用区域立即提供相应医疗服务,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七、医疗机构因涉疫临时管控,造成血液透析、孕产妇患者无法正常就医的,要主动告知在本医疗机构连续性治疗的患者,并主动协调解决好患者后续的治疗。


八、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抗原阳性或没有核酸检测结果为由拒诊、推诿或延误治疗的。3 岁以下婴幼儿等特殊人群进入医疗机构可免于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九、各医疗机构要统筹调配医疗资源,配足配齐配强发热门诊、急诊急救等重点科室医疗力量,提升接诊能力,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十、医疗机构要为孕产妇、老年人、儿童设立就诊绿色通道; 就诊、候诊时提供人性化服务,就诊、候诊区应符合院感防控要求,保持通风,冬季或夏季要分别增加取暖或降温设备。



2022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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